各相关学院:
为做好我校2023年上半年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 号)、《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以及《华中师范大学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办法》(华师行字〔2022〕42 号)等文件,现将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本次考核对象为2019级师范生(包括公费师范生和收费师范生)和教育类研究生毕业年级(2023届毕业生)中自愿参加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的学生。
教育类研究生是指教育学学术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0401)、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0451)和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0453)。
根据自愿原则,师范生、教育类研究生也可不参加学校组织的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而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考核可申请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
根据所学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我校师范生可申请免试认定教师资格的任教学段及任教学科详见附件1,教育类研究生可申请免试认定教师资格的任教学段及任教学科详见附件2。
师范生、教育类研究生申请规定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外的教师资格,需自行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三、考核方式及内容
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包括培养过程性考核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
(一)培养过程性考核
培养过程性考核重点考核以下四方面内容,四项考核结果全部合格,方为培养过程性考核合格。
1. 思想品德情况及师德素养
参照教育部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从师德践行能力、涵养教育情怀两大方面考核学生。对于严重违反校纪校规、严重违法犯罪的该项考核一票否决。
考核由师范生和教育类研究生培养单位(学院)具体组织实施。
2. 教师教育课程学业成绩
师范生和教育类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教师教育类必修课程须全部合格,人才培养方案中教师教育类选修课程必须合格的,由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单位确定。
考核由师范生和教育类研究生培养单位(学院)具体组织实施。
3. 教育实习实践完成情况
人才培养方案中必须有教育实习环节,教育实习应由学校统一组织,与所申请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匹配,且见习、研习、实习等教育实践累计不得少于一学期。
考核由师范生和教育类研究生培养单位(学院)具体组织实施。
4. 专业能力及技能培训情况。
师范生技能(钢笔字、粉笔字)训练及测试须合格,且须参加教育部线上教师教育专题培训课程学习,完成规定学时并考核合格。
考核由各培养单位(学院)和教师教育学院具体组织实施。
(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
教师职业能力测试为根据教育部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要求、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大纲,学校统一组织的综合性测试。
测试科目为《教师职业能力综合测试》一科,综合考查师范生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重点考查教育理论和学科知识在教学实施中的应用能力。测试形式为笔试,测试时间120分钟。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三)颁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培养过程性考核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全部合格,方为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合格。考核合格后颁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凭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结果,免考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考试。
《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是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的依据,免试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
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在同一高等学校、同一学历层次学习期间,仅可获取一本《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有效期内只可使用一次,如申请认定其他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不予免试,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四、考核工作安排
(一)各相关学院明确分工
各学院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小组需明确分工,成员如有变动,请将变动名单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81067551@qq.com。同时请新成员加入考核工作qq群,群号830056833。
(二)各相关学院组织学生报名
1. 报名对象及时间
本次报名对象仅限2019级师范生(含公费师范生和收费师范生)和教育类研究生毕业年级(2023届毕业生)中自愿参加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的学生(包括报名了2022年下半年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但未通过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的学生),而且仅限报考所学专业对应的学段学科(师范生见附件1,教育类研究生见附件2)。不符合条件者或不按规定报考相应学段学科者,报名无效。
报名时间为2月22日至2月26日。
2. 报名方式
报考高中学段或幼儿园,请在电脑端登录学校信息门户(one.ccnu.edu.cn),进入一张表流程平台,搜索出“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报名”,点击进入报名流程。手机端可通过微信里的华中师范大学企业号,或企业微信进入“一张表”相应模块报名。
符合条件报考小学或中等职业学校学段的教育类研究生,请在报名时间内发邮件(邮件中需有学号、姓名、学院、专业、联系电话、报考学段学科六项内容)到781067551@qq.com报名。
(三)各相关学院组织培养过程性考核
一张表报名结束后,教师教育学院将通过考核工作qq群将报名学生信息转发给各相关学院。各学院复核报名考生考核资格,并对符合资格的考生进行培养过程性考核。考核结果记录在《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培养过程性考核登记表》(附件3)中。各学院教学秘书请于2023年3月17日前将盖章的考核登记表及《师范生培养过程性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4)送交至教师教育学院b205室,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81067551@qq.com。
(四)关于线上教师教育专题培训课程学习
1. 2022年下半年线上学习考核结果查询
请登录教师教育学院凯发k8旗舰厅注册登录主页“网上办事大厅”模块下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结果查询”链接查询各项成绩。若考核结果显示“不合格”,则提交的心得不符合要求;若未查询到考核结果,则为未提交心得。两种情况在2023年3月5日前重新提交心得至邮箱2692501563@qq.com即可,不需重新报名教育教学能力考核。
2. 2023年上半年线上学习及考核
请报名2023年上半年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的学生(不含报名了2022年下半年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但未通过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的学生)登录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basic.smartedu.cn),进入教师研修频道师范生线上教师教育专题培训课程专题,进行线上学习,时长不少于20学时,并完成学习中的线上考核任务(注册账号时必须选择“老师”身份,学校必须选择“华中师范大学”,否则学校无法确认学习时长)。
学习完成后须选取任一专题上交一篇不少于800字的学习心得。请学生在3月18日前将有学号和姓名的学习心得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692501563@qq.com。
线上学习的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与违纪。严禁抄袭,如有抄袭将作违纪处理。考核结果为违纪将不再有补考机会,即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五)关于教育类研究生钢笔字、粉笔字测试
所有报名考核的教育类研究生(含报名了2022年下半年考核的教育类研究生)必须通过钢笔字、粉笔字测试。测试安排通知请3月15日后在教师教育学院网站师范生专业能力测试栏目查看,不再另行通知。测试初定安排在3月18日(周六)进行。
(六)关于教师职业能力测试
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初定于2023年3月5日(周日)上午在八号教学楼进行。教师教育学院负责命题及评卷组织、考场安排,各学院负责考试具体实施工作。具体工作及考场安排通过考核工作qq群下发。考场安排由各学院于考前两天通知给学生。
(七)汇总数据上报
本科生院、研究生院负责在学校中心数据库、高等教育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及时准确维护教育类研究生专业信息,标记并动态维护师范生信息。教师教育学院负责按要求将考核合格,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汇总信息上报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我校证书形式为电子证书,上报数据审核通过后可通过教师教育学院网站凯发k8旗舰厅注册登录主页“网上办事大厅”模块下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结果查询”链接查询。
按《华中师范大学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办法(试行)》规定,2023届师范生和教育类研究生可参加两次教育教学能力考核(2022年下半年和2023年上半年)。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工作安排,两次考核合格名单将一并上报(预计2023年5月上报),具体上报时间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通知为准。《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最终获得与否,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结果为准。
五、其它注意事项
(1)教师职业能力综合测试成绩请登录教师教育学院凯发k8旗舰厅注册登录主页“网上办事大厅”模块下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结果查询”链接查询。2022年下半年教师职业能力综合测试成绩不合格,请报名2023年上半年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申请再次测试。
(2)所学专业没有明确教学学科和教学专业的教育类研究生(详见附件2),必须确保人才培养方案中教育实践环节符合培养过程性考核要求。
(3)按《华中师范大学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办法(试行)》规定,2023届师范生和教育类研究生可参加两次教育教学能力考核(2022年下半年和2023年上半年)。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工作安排,两次考核合格名单将一并上报(预计2023年5月上报),具体上报时间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通知为准。《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最终获得与否,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结果为准。
(4)报名或考核有任何问题可致电67868376咨询。
教师教育学院
本科生院
研究生院
2023年2月15日
附件:1.师范生可申请免试认定的教师资格
2.教育类研究生可申请免试认定教师资格
3.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培养过程性考核登记表
4. 师范生培养过程性考核结果汇总表
附件1:
师范本科生可申请免试认定的教师资格
师范生专业 |
可申请任教学段 |
可申请任教学科 |
备注 |
地理科学 |
高级中学 |
地理 |
|
汉语言文学 |
高级中学 |
语文 |
|
化学 |
高级中学 |
化学 |
|
教育技术学 |
高级中学 |
信息技术 |
|
历史学 |
高级中学 |
历史 |
|
美术学 |
高级中学 |
美术 |
|
生物科学 |
高级中学 |
生物 |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高级中学 |
数学 |
|
思想政治教育 |
高级中学 |
思想政治 |
|
特殊教育 |
高级中学 |
特殊教育 |
|
体育教育 |
高级中学 |
体育 |
|
物理学 |
高级中学 |
物理 |
|
心理学 |
高级中学 |
心理健康教育 |
|
学前教育 |
幼儿园 |
幼儿园 |
|
音乐学 |
高级中学 |
音乐 |
|
英语 |
高级中学 |
英语 |
|
附件2:
教育类研究生可申请免试认定教师资格
一级学科 |
二级学科 (专业领域) |
可申请任教学段 |
可申请 任教学科 |
0401教育学 |
职业技术教育学 |
中等职业学校 |
根据学校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的科目确定 |
学前教育学 |
幼儿园 |
幼儿园 |
特殊教育学 |
高级中学 |
特殊教育 |
教育技术学 |
高级中学 |
信息技术 |
教育学原理 |
高级中学 |
根据学校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的科目确定 |
课程与教学论 |
教育史 |
比较教育学 |
高等教育学 |
成人教育学 |
教育法学 |
其他学校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 |
0451教育 |
学科教学(思政) |
高级中学 |
思想政治 |
学科教学(语文) |
语文 |
学科教学(数学) |
数学 |
学科教学(物理) |
物理 |
学科教学(化学) |
化学 |
学科教学(生物) |
生物 |
学科教学(英语) |
英语 |
学科教学(历史) |
历史 |
学科教学(地理) |
地理 |
学科教学(音乐) |
音乐 |
学科教学(体育) |
体育 |
学科教学(美术) |
美术 |
现代教育技术 |
信息技术 |
心理健康教育 |
心理健康教育 |
科学与技术教育 |
信息技术 |
特殊教育 |
特殊教育 |
小学教育 |
小学 |
根据学校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的科目确定 |
学前教育 |
幼儿园 |
幼儿园 |
职业技术教育 |
中等职业学校 |
根据学校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的科目确定 |
汉语国际教育 |
高级中学 |
语文 |
教育管理 |
高级中学 |
根据学校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的科目确定 |
学校课程与教学 |
学生发展与教育 |
教育领导与管理 |
0453汉语国际教育 |
|
高级中学 |
语文 |
附件3
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培养过程性考核登记表
姓名 |
|
性别 |
|
学号 |
|
年级 |
|
学院 |
|
一级学科代码 (教育类研究生填写) |
|
所学专业 |
|
联系电话 |
|
申请任教学段 |
|
申请任教学科 |
|
思想品德情况 及师德素养 |
负责人: |
考核单位盖章 年 月 |
教师教育课程 学业成绩 |
负责人: |
教育实习实践 完成情况 |
负责人: |
专业能力及技能培训完成情况 |
负责人: |
考核单位盖章 年 月 |
备注:考核结论为合格、不合格两种